多家超市、商场称已经对万元以上购卡实名制,但记者走访发现,有购卡者采用一次付款、分拆发票的办法“过关”。“购物卡大额购卡实名制”靴子下月1日将落地,个人在商场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购物卡需要提供身份证。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商务部9月21日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2年11月1日同时施行。
《办法》还规定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并严格了预付卡网络支付,其中公共事业缴费仍可通过预付卡进行网络支付。《办法》要求,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在支付方式上,《办法》明确,购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或充值,并规定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或办理一次性5000元以上预付卡充值业务的,不得使用现金。
双节前她为公司购买了数万元某大型百货公司购物卡,通过一次付款、分五期开发票的方式“拆单”后,售卡机构并未要求她登记身份证。因为个人信用卡额度并不高,公司财务对预支现金又有限制,所以我们一般都用支票支付,有时候也可以刷储蓄卡再回公司报销。有很多办法可以 过关 。一位大型国企办公室人员向本报记者表示。
昨日多家大型百货公司及连锁超市对本报记者表示,去年起已要求对一次性购卡1万元以上者进行身份登记。据了解,在广州主流商场,每年购物卡的销售金额可达年营业额的两至三成。“从去年起,在广州友谊商店一次性购卡1万元以上就已经要求登记身份信息。”广州友谊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去年起公司也规定,单位一次性购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卡5万元以上必须使用银行转账。而且,从去年5月起,友谊商店已经停止发行面值2000元的购物卡。“目前,对于实名制备案等操作正在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该负责人表示。“10万元 拆单 也必须登记身份证。” 记者以单位购卡者身份向某大型上市百货公司北京路营业部咨询,工作人员如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