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标价三十七点五元的葡萄干,超市购物车结算时却收了四十三元;一袋标示原价二十二点八元、促销价一十七点五元的洗衣粉,其实原价根本就不存在;一袋销售价格为一百三十八元的鱿鱼丝,价签标示时用大大的字体标示“一十三”,用小小的字体标示“八”,让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袋一十三点八元……这种价格“戏法”在一些大超市屡屡上演,让曾经对超市十分信任的消费者大呼“很受伤”。
三月二十五日,本报记者接到读者李女士打来的电话,反映其当天在省会中华北大街一家大型超市丽江超市购物车,大理/保山便利店手推车挑选了一个标价为一十点零九元的皮球,结完账后发现购物小票显示的价格居然变成了二十九点九元。李女士找超市询问时,超市把多收的钱退给了她。李女士认为,如果消费者不细心核对,这钱超市不就多收了吗?这种做法是明显的价格欺诈行为。无独有偶,省会的邱女士也告诉记者,今年初她在裕华路上一家大型超市购物时,发现一个品牌两种包装的橡皮泥堆放在一起,旁边的价签一个标着九点六元,另一个标着一十六点七元。由于见不到销售人员,于是邱女士选了一个看起来好一点的。等结账时,收银员却告知橡皮泥价格为二十元。
日前,家住涉县县城的陈女士在当地某超市购物时,看到绿豆优惠价六点五元/斤,便买了一些。当天晚上,她无意中发现购物小票上竟然显示绿豆一十四点四元/公斤,即七点二元/斤。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聂云东告诉记者,超市价格欺诈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虚假标价。标价签、价目表上所标示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与实际不符。二是不履行价格承诺。丽江超市购物车,大理/保山便利店手推车销售商品前有价格承诺的,消费者购买时商家却不兑现承诺。三是虚构原价。包括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打折、谎称降价或者要提价,诱骗消费者购买。“价格欺诈是二零一一年消费投诉最多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大的连锁超市屡次出现价格欺诈现象,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省物价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去年他们曾集中三天时间对五个设区市共一十五家超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几乎每个超市都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针对超市屡现的价格欺诈问题,去年以来我省加大了检查处罚力度。春节、五一、十一等大的节假日,省物价局都派出专门的检查组,对各设区市的大型超市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商贸流通领域是否存在虚构原价,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价格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对查出的各类价格违法情况进行公开曝光,没收其违法所得,并进行了经济处罚。“去年是物价部门针对价格违法处罚最多的一年,达到了九百五十一万元。”西宁超市购物车,海东/海南/海北便利店手推车相关人士表示。“超市屡屡出现价格违法行为,但是真正受到处罚的却少之又少。”一位丽江超市购物车,大理/保山便利店手推车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价格欺诈问题相对较隐蔽,在目前监管力度有限的情况下发现难,处罚更难。监管力度加大,超市价格欺诈为何屡查屡犯?业内人士认为,在监管过程中,虽然国家规定了最高处罚额,但真正能执行到位的很少,特别是对一些大型超市来说,多数处罚只不过是“挠痒痒”而已。
聂云东提醒说,作为丽江超市购物车,大理/保山便利店手推车消费者,要学会理性对待经营者的各类促销、优惠活动。特别是在超市消费时,要详细阅读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时限等明示内容,在购买商品时要留意售价是否与标示的优惠幅度相符,谨防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行为。购物中如果遭遇价格欺诈,要留好购物小票,拨打举报电话,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净化市场消费环境。为此,今年省物价局再次把严厉查处超市价格欺诈行为作为重点,将对屡屡发生价格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顶格处罚,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同时,通过调研,制定并出台相应的监管办法,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